孫中山與黃興如何從團結奮鬥到最後分道揚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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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興與孫中山作為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曾經聲應氣求、並肩戰鬥九年,後因中華革命黨組黨原則之爭,而一度分道揚鑣。中華革命黨組黨原則之爭,就其思想實質而言,乃是兩種自由觀的直接碰撞。
黃興與孫中山合作始於1905年組建同盟會,而其合作的基礎之一,就是自由平等思想。孫黃的人生經歷盡管各異,但有一點卻非常相似,他們都是經過西學的洗禮而確立革命思想的。孫中山雖然“幼讀儒書,十二歲畢經業”,受過傳統文化的薰陶,但從十三歲起到二十六歲,卻主要置身於夏威夷、香港等資本主義社會,接受著系統的西方資本主義教育,從而看到西方資本主義和中國封建制度的強烈反差,痛感祖國的衰微和同胞的苦難,於是乎產生瞭“改良祖國,拯救同群”的願望。他提出必須“步武泰西,參行西法”,把西方啟蒙思想傢所倡導的自由、平等、博愛的理想,變成中國社會的現實。
孫中山早年的自由觀承認“人人有天賦之權”(《在廣東旅桂同鄉會歡迎會的演說》),強調自由“專為人民說法”,“全為人民全體而講”(《在湖北軍政界代表歡迎會的演說》)。這顯然帶有十七世紀英國霍佈斯、洛克等人自由觀的烙印。霍佈斯、洛克都強調天賦人權,在個人與社會、國傢的關系上,主張個人是第一位的,社會、國傢是第二位的,個人是本源,社會、國傢是派生的,個人是目的,國傢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