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春秋時期的許國隻被封瞭一個最低等的男爵爵位?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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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題目很好。先上結論:許確實是“男”,但應該是“男服”不是“男爵”。因為文獻記載的緣故,很多男服國我們並不知道,比如鄭國也是其中之一。
相信很多朋友讀春秋史會有疑問,怎麼好像春秋時期隻有許國一個男爵?其實在《春秋左傳》,還有兩個驚鴻一瞥的驪戎、宿國。不過總數仍然很少,特別是許國也算是重要諸侯吧,怎麼和兩個蕞爾小國一個級別瞭?這個話題很值得探討。之前在一個問題裡講瞭“侯”的來龍去脈,這個問題就來講講“男”。 林屋公子:嚴格的說,“各諸侯國)”的用法正確嗎?
1、對這類所謂“五等爵”的問題,先要明白一個前提結論,就是五等和五等爵制根本不存在。這點在其他回答多次強調,這裡不展開來說瞭。總之西周、春秋的所謂“公侯伯子男”大體可以分為兩個序列:以親屬稱謂為本義的“公、伯、子”和以服事職貢為本義的“侯、甸)、男”。前面三者雖然有本身含義,但往往可以作為國君通稱;而後面三者因為和職官有關,用法相對固定而且互不兼容。西周初年《令方尊》和《令方彝》對此記錄最真實可靠:
唯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於成周,令舍三事令,暨卿事寮、暨諸尹、暨裡君、暨百工、暨諸侯:侯、甸、男,舍四方令,既咸令。
相類似的是《尚書》的兩條記載,除瞭“邦伯”尚有疑問,“衛”應該也是外服國傢一種,但可能是“侯、甸、男”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