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村霸”不除,農村難以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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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強調,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整治,決不允許其橫行鄉裡、欺壓百姓,侵蝕基層政權。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突出打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在我國部分農村地區,“土皇帝”橫行,無法無天,操縱選舉、開設賭場、暴力抗法、霸占資源,呈現出亂政、抗法、霸財和行兇“四大特征”。其中,欲活埋他人、當街調戲婦女、結婚必須“上供”等一些極其惡劣的細節,簡直令人發指!對此,老百姓怨聲載道,深惡痛絕!令人憤怒的是,老百姓有的受瞭害都不敢說,有的說瞭不僅不管用,反遭報復。可見“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猖獗。
“村霸”等惡勢力,已經具有某些黑社會組織的特征。最明顯的就是他們還有自己的“保護傘”。而充當“保護傘”的,多是那些可以管到“村霸”惡勢力的上級實權人物。他們是“村霸”惡勢力有恃無恐、無法無天的靠山和後臺,有的竟是黑勢力的一部分,這是問題的關鍵,是“村霸”黑惡勢力的“七寸”。
打蛇就要打“七寸”。突出打擊“村霸”及其“保護傘”,這個方向是準的。相對“老虎”而言,“村霸”充其量是隻“蚊子”。蚊子雖小,但惡能不低,隻需一二,足以擾得人一夜難眠。說白瞭,“村霸”也是農民,不講法律隻認權勢,加上有“保護傘”的撐腰,其犯罪行惡,更是無所顧忌,極其殘忍。“村霸”為害鄉裡,對農民群眾的傷害,對黨和政府形象的殺傷力,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