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政王載灃搞平反,前朝罪臣都翻案瞭,唯獨這兩件案子他不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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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年,溥儀登基,載灃攝政監國。新官上任三把火,攝政王一上臺就召開全國工作會議,宣稱要與世界接軌,建立內閣,還權於民。
此外,為瞭教育廣大官員團結一致向前看,扔掉沉重的歷史包袱輕裝前進,載灃決定搞一次全國性的平反“冤假錯案”行動:對在慈禧當政期間官員被處理的案件進行復核,確系冤假錯案的一律平反;被撤職或降職的官員,不管是否去世,都官復原職加以優撫,仍在蹲監獄的重獲自由。
攝政王一聲令下,全國掀起瞭平反冤案的風潮。霎時間,前朝罪臣紛紛被摘掉瞭“有罪”的帽子,由忤逆者變成瞭正直之士,不必再被充軍流放為奴瞭。
不過,有兩件案子卻被束之高閣,無人問津。那就是“戊戌六君子事件”以及被慈禧定性為“結黨營私、莠言亂政”而遭到抄傢通緝的康有為和梁啟超的案子。直至清朝滅亡,這兩件案子既沒有被重新審查,也沒有被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