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期末試卷神考題:荊軻刺秦是否屬殺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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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微友給快報發來信息:“簡直不敢想,這是今天的考試題,學生表示哭暈在廁所。老師是想和最近很火的北大車浩拼一拼嗎?”信息後附有一張照片,拍的是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刑法分論》課程的期末試卷。
試卷上隻有一道題:用現代刑法分析事件中各人的刑事責任。題後列出瞭“草船借箭”、“焚書坑儒”、“完璧歸趙”、“圖窮匕見”以及“蔣幹盜書”五個典故。
我聯系上發消息男孩,他姓王,是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大二的學生。
小王說,這張試卷是從學長學姐那兒傳出來的,前天晚上剛考,出題人是學院副教授高艷東:“我還沒上過高老師的課,不過他在學生當中口碑很好,聽說講課特別有意思。”
其實,早在2012年,高艷東副教授就因為在畢業典禮上的一席演講“名聲大噪”。
當時,他以“甄嬛體”開篇,稱學生們為“眾愛卿”與“眾愛妃”,語調輕松幽默,反響很好。不少學生私底下都親昵地稱他“東哥”。
昨天下午,我跟“東哥”通電話,提起這份“神考題”,他笑聲爽朗:“我的口號就是‘無興趣不學習,無案例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