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公主為武則天做的三件大事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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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林語堂的《武則天傳》,忽然有瞭想寫點什麼的感覺。在武則天之前,皇帝即位時年齡最大的皇帝是劉備,60歲登基。武則天從唐太宗的才人、唐高宗的昭儀一直做到皇後、天後,然後是太後,到67歲時才如願以償當上皇帝。這一年是公元690年,武則天改國號為周,自稱“聖神皇帝”。從14歲起,她已經累計奮鬥瞭53年。一個六十七歲的女人,居然還需薛懷義,馮小寶,張宗昌,張易之,等男寵日夜陪伴,可想而知,這女人的身體,精力有多棒,有多麼的不同凡響。
俗話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既然母親武則天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太平公主也就隻能積極投身於母親麾下,為母親服務瞭。
從此,她漸漸參與到武則天的決策之中,成瞭武則天的心腹。史載太平公主“多權略,每預謀議”,那她都謀議瞭什麼事情呢?
根據現存史料記載,她至少幹瞭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是處死馮小寶。
馮小寶是武則天的第一任男寵,原本是江湖小混混出身。當年為瞭抬高他的身份,武則天曾給他改名為薛懷義,還讓太平公主的前夫薛紹認他做叔叔。可是,馮小寶得寵時間一長,就漸漸恃寵而驕,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瞭,為瞭跟武則天撒嬌賭氣,他甚至放火燒瞭武則天得天命的象征——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