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賀是否像史籍描述的那樣昏庸?如果不是,被冤枉的原因是什麼?
文章分類: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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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反對下淚痕法師回答。當然,我的回答基本是對事不對人的,不僅僅是淚痕法師,其實包括高票在內的大部分回答,都沒弄清楚一個問題:霍光和劉賀之間是權力鬥爭當然沒錯,但是霍光所做究竟有沒有為公的成分?如果霍光為個人同時也在為社稷,那就不應輕易否認劉賀的罪狀。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點分析:
1、關於這次事件的史料記載,主要來自《漢書》。《漢書》是東漢初年班彪父子編撰,而東漢皇室與宣帝並無直系血親關系。那就是說,如果劉賀是被冤枉的明君,那麼班氏父子根本不需要為瞭肯定宣帝這支合法性,而去強行歌頌霍光廢劉賀的正義性。《漢書》又是皇帝肯定的,可以認為符合官方意志。《漢書》是怎麼評價這件事的呢?
處廢置之際,臨大節而不可奪,遂匡國傢,安社稷。擁昭立宣,光為師保,雖周公、阿衡,何以加此!——《漢書·霍光傳》
2、霍光不立廣陵王而立昌邑王,說是昌邑王更好控制,當然是沒錯的。但是必須認識到,霍光控制皇帝目的是什麼?僅僅是為瞭維護個人利益嗎?當然不是!武帝的政策在晚年有根本轉變,之後的昭宣中興的基礎也是與民休息的路線,而重要的執行者當然就是霍光,這是歷史證明的事實。倒退回去,廣陵王的名聲實際上是非常差的,霍光作為內朝領袖,希望武帝晚期以來的政策順利延續,當然就要有所考慮。所以立幼並無不妥。武帝還立年幼的昭帝讓霍光輔佐呢,他當然意識到霍光可能成為權臣,但是對其忠誠度還是不懷疑的。所以霍光的權臣地位本來就是來自武帝、昭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