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用得著貪污?一個月的俸祿,可能比許多白領一年收入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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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人稱“包青天”,是我國歷史上首屈一指的清官。無論黑夜還是白天,隻要有冤屈,到開封府門前的大鼓上擊鼓鳴冤,包拯定會升堂辦案,還受冤屈者一個公道。傳言因為包拯身材高大、面色焦黑,額頭上有一顆彎彎的月牙,所以也一直被人們稱作“包黑炭”。那麼,歷史上真實的包拯,又是什麼樣的呢?
在歷史上,包拯與人們印象中的形象相差深遠。根據宋代流傳下來的包公像、開封市包公祠的石刻包公像來看,包拯不但個子不高,而且皮膚白皙,是一個典型的白面書生,完全和“黑炭”、“高大”挨不上邊。就是這麼一個文弱書生,在宋朝時期一個月的收入可能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公元1056年,包拯任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以後的幾年裡,包拯身兼禦史中丞、三司使、龍圖閣直學士等職。根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僅僅以龍圖閣直學士來算,包拯每個月就有138貫的收入,等到年底還會有綾羅綢緞等數目不等的分紅。另外包拯還是開封府的一把手,除瞭每月本身的糧食、柴草等福利待遇,還有1500貫給包拯用於開封府的日常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