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如何評價中興四將劉光世
文章分類:南宋
你也會想看的:尹志平最“無辜”、南海神鱷最萌 武俠反派十宗“最”
劉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南宋抗金名將,為“南宋中興四將”之一。保安軍(今陜西延安志丹縣)人。徽宗時奉命鎮壓河南叛軍張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馬步軍副總管。靖康初率部戍邊,敗夏兵於杏子堡。金兵大舉南侵,與韓世忠等共守江南,屢立戰功,升司檢校太保、殿前都指揮使,封榮國公。紹興年間,為三京招撫處置使,率部抗金,後因朝廷主張議和被召回。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引疾罷去兵權。去世後贈封太師,謚武僖,後追封鄜王,列七王之首。
紹興十年(1140),金朝違約南侵。五月,劉錡進行順昌保衛戰時,宋高宗又重新起用劉光世為三京招撫處置使以援劉錡,顯然是對罷免劉光世兵權不當的一種撫慰,也可能想利用劉光世對偽齊滅亡後又投金的舊部產生某種影響。但劉光世在宋的舊部王德不原歸屬,宋朝廷隻能調撥李顯忠、李貴、步諒等將領所屬數千人歸屬劉光世,戰鬥力不強,未起多大作用。
紹興十一年(1141)四月,南宋朝廷收韓世忠、張俊、嶽飛三大將兵權;六月,劉光世也再次被收兵權,罷為萬壽觀使、封楊國公。紹興十二年(1142),劉光世死,終年54歲,謚武僖。乾道八年(1172),追封安城郡王。開禧元年(1205),追封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