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是否算漢族罪人?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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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題主你這麼軟弱,應該是萬歷以後的精神明粉吧。我來教教你作為一個合格的明粉,該怎麼看這件事?
李自成是罪人嗎?先說回答——是。
根據類似憲法性質的明《大誥》中的規定,官員貪污六十兩以上斬,比照這個標準情節嚴重者剝皮實草。崇禎也留有遺詔,文臣人人可殺。
所以作為一個合格的明粉,應該要求李自成把在京5000官員全砍瞭,雖然可能有幾十個冤枉的;五品以上全部剝皮實草,雖然可能有十幾個該留全屍的。高官掛華表,小官投金水河,還大明幹凈乾坤。
而李自成好不容易代表大明的窮苦百姓上京一趟,愚蠢的小農思想作祟,用夾棍而不是砍刀去處理這個問題,才整死瞭五十多個人,什麼周國舅,馮銓,陳明夏都活著,簡直費拉不堪。
什麼?你說“不做安安餓孚”,楊嗣昌算哪根蔥,說話有明太祖和崇禎管用嗎?相信這種話的崇禎廢物,作為一個明粉,shame o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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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問題上,唯結果論是反智的,大順政權在44年的軍事行動過於激進,在山西大勝後不是停下來整頓原明宣府的重兵集團,而是在左傾冒進主義和原明降將的慫恿下直撲京師。到瞭京城後在處理原明官紳上進退失據,既沒有從一開始就嚴格約束部下與原明官紳妥協,又沒有索性硬氣到底像八大王一樣消滅不瞭問題就直接消滅人,而是采取瞭最蠢的前倨後恭,使北方的舊明官紳既不懷恩又不畏威。這些問題都是確實存在的,但如果套用唯結果論就說未能建立一個新世界的大順政權是罪人,那按同樣的邏輯,唯結果論,滿清坐瞭270年江山,所以那個時間節點它就是天命所歸?智障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