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與林徽因 : 康橋如故,雲如故,唯愛已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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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倫敦一年後的1921年10月,林長民帶著林徽因回到瞭中國。林徽因繼續在培華中學讀書,與梁思成的交往,也更進瞭一步。她接受瞭傢庭為她安排的前程,但這安排其實也是她內心所向。
徐志摩對林徽因的求愛雖然遭到瞭拒絕,但他與張幼儀離婚的決心並未改變,即使恩師梁啟超寫信規勸,即使他父親以斷絕父子關系相威脅,他都不願改變心意。
在給梁啟超的回信裡,徐志摩寫下瞭這麼一番浩蕩心聲:
我之甘冒世之不韙,乃求良心之安頓,人格之獨立。在茫茫人海中,訪我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1922年2月,張幼儀經過一場身心俱疲的折磨,終於同意瞭徐志摩離婚的要求。離婚時,金嶽霖和吳經熊做證人,在柏林,他們姻緣斷離。
8月,徐志摩離英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