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日本寧可自認“倭奴”, 也要認漢光武帝金印為一級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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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上的歷史之謎38】
1784年4月12日,日本福岡,志賀島。
兩個傭工正在海邊辛勤勞作。有很大一片農田,需要整理。
雖然辛苦,地,卻不是自己的。因為他們是雇工,類似於中國給地主幹活的長工。
土地的主人,叫甚兵衛。
地主對他們想必是不錯的,否則,今天註定要發生的一件大事,就不會被歷史記載下來,日本就無法確定自己“信史”的起點,一個著名的歷史事件,終將會成為紙上談兵。
日本,還是很有歷史的。
問題是,你說自己歷史幾千年、幾萬年,口說無憑,得有證據。
證據也不能亂擺,弄幾塊石頭,就叫歷史?也不行。
最讓人信服的證據,叫“文字”。
文字有兩種:
一種,是史料上傳承下來的,比如中國的《漢書·地理志》,就明確記載瞭漢朝和日本的關系,“海中有倭人,分為百餘國,以歲時來獻見”雲雲。
但這種單純的文字記載,不算特別權威,還需要進一步的“物證”,尤其是第二種文字:刻在文物上的文字。
比如,中國可以相當確定的歷史,可以上溯到商朝,因為那時候就有甲骨文瞭,有刻著文字的甲骨為證,不服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