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映霞:我記憶中的魯迅與許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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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映霞與鬱達夫
王映霞1908—2000),浙江杭州人,近代名媛。1928年2月與著名作傢鬱達夫在杭州結婚,後離婚。
在《魯迅日記》中第一次出現我的名字是在1927年10月5日,上邊寫道:“夜小峰邀飯於全傢福,同坐鬱達夫、王映霞、潘梓年、欽文、伏園、春臺、小峰夫人、三弟及廣平。”全傢福是一傢本地菜館,座落在四馬路(今福州路)上。李小峰是北新書局的老板,當時魯迅除將自己大部分著譯交其出版外,又為之編選、校閱書稿,介紹作品,編輯叢書。這天請客吃飯,是因為魯迅10月3日從廣州抵滬,李小峰為他接風洗塵。李小峰平日不善言詞,每到一處總要拉著夫人蔡漱六同行,他倆以前是同學,後結為夫妻。
在座的不是魯迅的親屬,就是魯迅的朋友,我在這兒特別要提到的是孫伏園兄弟倆。孫伏園是魯迅任山會初級師范學堂監督時的學生,1924年以記者身份與魯迅等同赴西安講學,1926年、1927年又隨魯迅去廈門和廣州。孫伏園的弟弟叫孫福熙,字春苔,魯迅日記中常把他寫成孫春臺,是個留法學生,1926年至1927年間任上海北新書局的編輯,曾為魯迅設計過《野草》及《小約翰》的封面。兄弟倆隻相差四歲,但孫伏園看上去比弟弟大好多,因為吃留著胡子。魯迅到上海的第二天,即10月4日,就和許廣平、周建人、孫伏園、孫春臺、林語堂一起合影,人們常稱這張是魯迅和許廣平的結婚照。人民美術出版社於1981年7月出版的《魯迅畫傳》、上海教育出版社於1981年8月出版的《魯迅在上海——活動舊址圖集》、文物出版社於1977年3月出版的《魯迅》中都收瞭這幅照片,但《魯迅》畫冊中的這幅照片上隻剩下四個人,孫春臺和林語堂均被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