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藤博文給李鴻章埋瞭坑其還茫然不知,甲午戰爭爆發早決於20年前
文章分類:清朝
伊藤博文占盡便宜,李鴻章吃虧還渾然不覺。按照第三條之規定,清國要派兵朝鮮,需知照日本;日本知照清國,也有權利出兵。清國因是朝鮮的宗主才有權利出兵,日本享有同等權利,該算朝鮮的什麼人呢?這條規定動搖瞭大清國的宗主權,更埋下遠患。大清國之所以失琉球,就是由於琉球一身二許讓日本有瞭做手腳的餘地。現在,朝鮮的處境較之何異?
日、朝曾簽《江華條約》,確認朝鮮為自主之國,其用意在於聲明朝鮮非清國屬國。這是別人挖坑埋大清國。《天津條約》承認日本之於朝鮮有與大清國對等的派兵權,這是大清國挖坑埋自己。李鴻章自鳴得意地說,條約可保朝鮮二十年無事。他以為所有的問題在天津都已一並化解,以後盡可安享太平之福瞭。事實給瞭他一記響亮的耳光:不足十年之後的甲午戰爭,日本出兵朝鮮,《天津條約》第三條正是其法理依據之一。在這場戰爭中,日本徹底打敗瞭大清國,一躍成為亞洲的霸主!
簽約同日,李鴻章兌現諾言附照會給伊藤博文,表示駐朝清軍未能小心將事,他要行文戒飭。對日方訴清軍搶掠傷害日本僑民之事,他說因無確證,將派員調查,一經查證,必依法嚴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