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員待遇好 包拯為官清廉都是因為他工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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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經濟繁榮程度可謂前所未有,如此富有,因此對官員也是十分的大方,而采取的就是高薪養廉的政策,所以各級官員的工資都很高。作為封建官員的黃金時代,官員們的福利之豐盛,工資之高,是其他王朝不能比肩的。
北宋對官員的待遇是相當優厚的,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大多均以錢支付。但宋代官俸制度十分混亂,官員無實職者可以領俸,有實職者則可以另加錢,並在物質上優待官員。
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千(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林林總總的補貼,如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喂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夥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