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李治能娶他的“小媽”武則天,並封為皇後,是有依據和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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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唐高宗李治立自己父親的小老婆武媚娘(即武則天)為後,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皇室亂倫的典范。因為武媚娘相當於李治的庶母,母子結婚,就是亂瞭倫常,是大逆不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所不容的。但是有一點大傢別忘瞭,當時是在唐朝,唐朝的情況和現在的社會想法是不一樣的。
我們知道,唐朝是李淵建立的。李淵是什麼人呢?他出身於北周的貴族傢庭,七歲襲封唐國公。他的先祖李暠,是五胡十六國時,北方唯一的漢族政權西涼國的開國國君,所以李淵屬漢族。但李淵的母親是隋文帝獨孤皇後的姐姐,是正統的鮮卑人。所以李淵是漢化的鮮卑人,李治當然就算鮮卑後裔。回到正題,那麼問題就不難解釋瞭。因為鮮卑族人的風俗習慣是允許正式娶自己的“小媽”為妻妾的。加上當時唐朝朝堂上有很大一批高官都是鮮卑族後裔,所以當李治從尼姑庵感業寺迎娶武則天進宮時沒有遭到群臣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