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代胡惟庸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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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明之初明太祖設置拱衛司,統領校尉,隸屬都督府,為皇帝侍從軍事機構,後改為拱衛指揮使司。洪武二年1369年),拱衛指揮使司又重新更名為親軍都尉府,另設儀鸞司歸其統領。後又將儀鸞司改為錦衣衛,下設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南北鎮撫司鎮撫、千戶五職,皇帝任命自己心腹出任指揮使。錦衣衛建立前的儀鸞司隻是替皇帝管理儀仗的普通侍衛機構,改為錦衣衛後,權力增添瞭許多。除擁有侍衛職權外,還有權巡察緝捕和審理詔獄。
胡惟庸是鳳陽定遠人,1373年由右丞相升任左丞相。胡門生故吏遍於朝野,形成一個勢力集團,威脅皇權。1378年,明太祖對中書省采取行動。一天,胡惟庸的兒子騎馬在大街上橫沖直撞,結果跌落馬下,被一輛過路的馬車軋瞭,胡惟庸將馬夫抓住,隨即殺死。明太祖十分生氣。十一月又發生瞭占城貢使事件。占城貢使到南京進貢,把象、馬趕到皇宮門口,被守衛的太監發現,報與明太祖。明太祖大怒,命令將左丞相胡惟庸和左丞相汪廣洋抓進監獄。但是兩丞相不願承擔罪責,便推說接待貢禮是禮部的職責。於是,明太祖便把禮部官員也全部關瞭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