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的反腐之術,前無古人,後有來者
文章分類:清朝
雍正朝的腐敗,主要體現在“史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上。“國庫空虛”緣於官員的貪賄成風,“稅收短缺”因於官員的跑冒滴漏,“史治腐敗”出於官員的微薄俸祿,面對國傢每況愈下的官場財政赤字,雍正明白這樣一個道理,“打江山要靠槍桿子,治江山必須抓好錢袋子”。面對官員明目張膽的貪腐惡習,雍正更懂得另一個道理,“貪腐不除,國將不國”。為瞭使清朝帝國這座巨輪不至於觸礁沉沒,雍正皇帝決定從貪腐最常見的形式,清理國庫空虛開始,其獨創妙計為——查地方依仗“特派員”,清部委依賴“會考府”,對官員依靠“養廉銀”。
一、“特派員”反腐:特派員也就是飲差大臣,其級別為部級或副部級。直接歸皇帝領導:清一色精明強幹的成員,同時特派員也不是光桿司令,雍正還從各地抽調瞭一大批候補州縣隨團到省州縣與特派員一起查賬。這是一著妙棋,也是一著狠棋,更是一著勝棋。因為貪官面對以往的一場又一場的反腐風暴,他們自有“錦囊妙計、奇謀怪策”化險為夷。他們自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規避風險,他們自有“千條道道,萬條路路”逃脫罪責。他們慣用彌補國庫空虛的技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