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四月,新婚不久的太子李弘隨高宗和武後從幸東都,卻在一場夜宴中暴斃,年僅24歲。高宗在無盡的哀傷中頒佈瞭一道制書,履行瞭對李弘的承諾,破例追封他為孝敬皇帝。
作為以高宗名義發佈的官方文件,這道制書承擔瞭兩個任務:第一,對太子進行追封;第二,也是更重要的,在第一時間對太子死因發表瞭官方聲明,宣稱李弘是因“沉瘵嬰身”“舊疾增甚”而自然死亡。
那麼,李弘果真如這份官方聲明所言,因罹患疾病不治身亡?還是像大多數史料記載和民間紛傳的那樣,被他的母親武後鴆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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