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端文皇後之母科爾沁大妃的收繼婚及其意義初探
文章分類:清朝
歷史上各民族存在的兄弟亡故收其寡妻為己妻 (包括兄收弟媳和弟收兄嫂) 、子收庶母 (父妾) 、孫收庶祖母 (祖父妾)為妻的婚姻形式,被稱作收繼婚,英文為 levirate marriage。收繼婚是為瞭繼承亡人的社會地位、權利、義務與財產,維持由第一次婚姻所建立的親緣紐帶的一種婚姻形態。這種婚姻形態在中國北方民族中自古以來即普遍存在,北元的滿都魯汗 ( 1438—1478)去世後,其兄之曾孫巴圖蒙克 ( 1464—1517)收繼亡人的第二個妻子滿都海 ( 1449? —1510?) 。巴圖蒙克後繼承汗位,乃著名的達延汗。從廣義來看,這也是收繼婚的例子。而達延汗之孫俺答汗 ( 1507—1582)娶外孫女也兒克兔 (即三娘子,1550—1612) ,俺答汗去世之後,為瞭繼承明朝給俺答汗的順義王位與朝貢權,其長子、長孫連續收繼三娘子,則屬收繼婚的極端例子。
科爾沁左翼中旗的首領索諾木收繼祖父莽古斯妻之一的大妃 (滿文稱 amba mama)問題,杜傢驥教授已探明該史實,①是清史上非常有意義的成果。筆者亦曾寫過一篇論文。②但當時我介紹杜教授的成果不太準確,於是我擬弄清杜教授和我的觀點的差別,然後再次研究該收繼婚的意義和政治影響。一、索諾木收繼科爾沁大妃後所生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