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當下對公知和魯迅的評價差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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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拉倒吧,定義都沒下清楚,就開始葫蘆茄子一鍋燉,無非是想給別人潑臟水罷瞭。
你們如果標準一致,瞎定義也沒關系,隻要把標準做好別總變就行。
如果把抨擊執政當局,反對執政當局作為公知的定義和標準,魯迅當然是公知。你可以不認同這個定義,畢竟這個定義也不是很合理-跟公知二字沒啥關系)
某些人在說些什麼?自己豎起靶子就能打瞭?
你的標準如果是“認為中國人有劣根性,,認為你支費拉不堪,必須再殖民300年的媚外黨“是“公知”,那麼魯迅不是公知不假,但是你們可要標準一致,如果沒有遇到這種觀點的人,你們就不能扣“公知”帽子,但是這幾個人及其點贊的支持者,什麼時候遵循過這個標準攻擊反對**的人瞭?
現在排第一的把我屏蔽瞭,我掛也不虧,我在這裡問問你,如果你和給你點贊的支持者對公知的定義是“認為中國人有劣根性,認為你支費拉不堪,必須再殖民300年的媚外黨“是“公知”,你有沒有對不符合你定義的人扣公知帽子?如果有我相信肯定有,歡迎當事者舉證),你是不是在瞎扣帽子?你要不要為你瞎扣帽子的行為表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