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開玄武門上的遮羞佈,細訴唐太宗李世民的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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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年的華夏歷史長河,史傢喜歡時不時拿出來曬的有“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盛世”、“康乾盛世”遮羞佈。而李唐王朝獨擅風騷,“貞觀之治”、“開元盛世”一時瑜亮,傳之後世,一俊遮百醜,對李世民、李隆基政變上位的事情選擇性的遺忘,即便是偶爾提及,最多也是被視為防衛過當而已。
且不提唐玄宗,單說唐太宗李世民發動的玄武門事變,拋開李淵“立嫡以長”的做法是不是正確,僅從唐太宗經常掛在嘴邊的忠孝禮義廉恥為標準來看,李世民在玄武門事變前後就犯有“四宗罪”。
一宗罪:弒兄殺弟,賊喊捉賊。
李建成的儲君之位是李淵立國之後就決定的,屬於既定國策。說李建成與李世民爭奪皇太子的名分完全是睜著眼睛說瞎話,覬覦者、爭奪者是李世民,而李建成所做的隻是鞏固與保衛。
有人舉例說明,玄武門事變是李世民被逼無奈的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