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如此改革地方建制,我終於可以看懂古裝劇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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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改革地方建制,分兩個思路。
一、改州郡縣三級制為州縣兩級制。
當時地方行政區實在是分得太碎太細瞭,西漢的時候,全國最高一級的地方機構叫郡,一共有103個郡,1587個縣,103個郡統轄1587個縣,也就是一個郡統轄10多個縣,這是比較合理的一種機構分層。
可是到瞭隋朝就不一樣瞭,隋朝別看在領土上少瞭江南那麼一大塊,但是地方的行政層級反倒多起來瞭,復雜起來瞭,隋朝是州郡縣三級制,一共有211個州,211個州管508個郡,508個郡管1124個縣,這意味著一個州隻管兩個半郡,一個郡隻管兩個多一點的縣,這個我們即使今天聽也不合理啊。
為什麼隋朝有這麼不合理的制度呢,因為隋朝繼承的是北齊和北周的制度,北齊和北周它的行政區就分得這麼碎,北齊和北周為什麼行政區要這麼分呢,因為這兩邊是敵對關系,是競爭關系,北齊和北周爭相籠絡人才,籠絡人才怎麼籠絡,給人當官,就把人籠絡住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