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嘉慶帝賜死和珅的二十條罪名
文章分類:清朝
嘉慶皇帝賜死和珅的二十條罪名
一、當乾隆皇帝冊立嘉慶皇帝顒琰為皇太子時,先期呈給顒琰如意,泄露機密以為擁戴之功,二、在圓明園內騎馬,直入左門,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
三、乘轎出入神武門,直進宮中。
四、取出宮女做小老婆。
五、川、楚教匪滋事,各路軍營文書報告,延擱不報。
六、乾隆皇帝病重時,毫無憂戚,逢人談笑自若。
七、乾隆皇帝批閱文件,字寫錯瞭,竟然說不如撕掉另擬。
八、管理吏、戶、刑三部,一手遮天,變更成法,不許手下的人參議一個字。
九、西寧報賊匪聚眾搶劫殺傷,將原摺駁回,隱匿不報。
十、朝廷有旨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卻違背諭旨,無論出沒出痘者,俱不令來。
十一、任人唯親,與自己關系密切的人吳省蘭、李潢等人,俱保舉提升。
十二、軍機處在冊人員隨意撤去。
十三、私蓋楠木房屋,奢侈豪華,超標準、超規格。
十四、其墳塋設立享殿,開置隧道,致使老百姓稱之為“和陵”。
十五、所藏珍珠手串二百餘串,比宮中多好幾倍,其中的大珠,比皇帝帽子上戴的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