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叔叔福王朱常洵的悲慘結局:被李自成水煮活人吃掉
文章分類:明朝
明朝末年,農民起義風起雲湧,李自成、高迎祥、張獻忠、王二······雖然農民起義一般被我們認為是正義之師,但他們當中,有時也會做出非常殘暴的事情。特別是張獻忠,簡直是個殘忍的殺人魔王,其對百姓的殘害,遠遠大於朝廷官軍。而李自成,是明末農民起義軍中最成功的一支隊伍瞭,逼得崇禎自縊身亡,宣告瞭大明王朝的滅亡。
張獻忠吃人,許多史料和傳說中都有記載。而在民間野史中,也流傳瞭一樁李自成活煮分食福王朱常洵的故事。
朱常洵,是崇禎皇帝的叔叔,萬歷皇帝的第三個兒子。他的母親是萬歷最寵幸的鄭貴妃,因為這層關系,萬歷曾想立朱常洵為皇位繼承人。但在大臣們的極力反對的,萬歷皇帝才不得不把皇位傳給崇禎的老爸朱常洛,而把朱常洵封為福王。
就像他的封爵一樣,朱常洵真是一個會享福的人。朱常洵整日沉湎酒色、養尊處優,對外面發生的事情不聞不問,隻顧自己享樂。養得是肥頭大耳,重達三百斤,整個一個大肉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