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書法傢王獻之的悲喜人生:被公主逼婚自殘雙腳,一生愧對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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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求凰很常見,反過來女追男可就稀奇瞭,尤其是在古代社會。可是這樣的事情偏偏讓王獻之趕上瞭,對方還是金枝玉葉的公主。換瞭別人歡喜還來不及,可是那時候王獻之已經有瞭老婆。在皇權和愛情面前,王獻之做瞭一番抵抗和掙紮,最終還是留下瞭一生的遺憾。要怪,也隻能怪王獻之的名氣太大瞭。
現在說起王獻之這個名字,大傢都知道他是個著名的書法傢。和父親王羲之人稱二王,他父親人稱書聖,王獻之被稱為小聖。當時名氣大到什麼程度?我們來看幾個例子就知道瞭。
王獻之成名之後,他的字是千金難求。能不能求得筆墨,全看他心情。有一次,王獻之到寺院閑逛,看見一面新刷的白墻,當時就來瞭揮毫懸腕的興致,找來一把大掃帚,寫瞭一個大大的字。換做別人早就被當做亂筆塗鴉被罰錢瞭,可是寺院主持出來一看,呦,王獻之!樂壞瞭,趕緊請人鐫刻下來。後來有許多人慕名來參觀這個字,連王獻之都暗自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