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孫中山原配夫人,生瞭3個子女,結婚30年後為何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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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與盧慕貞是1884年5月由父母做主包辦結婚的。這年孫中山19歲,盧慕貞比他小1歲。
盧慕貞是一位生長在鄉間的僑商女兒,身材矮小,膚色較黑,自幼纏足,是一個相貌很普通,個性頗內向的舊式女子。她幼年喪父,與寡母相依為命,因而性情沉靜而保守。孫中山則是溫文儒雅,相貌秀美,身材適中,堪稱美男子。
起初孫中山對這門親事是不滿意的,特別是盧氏那雙纏得小小的腳,更令他啼笑皆非。但他默然接受瞭這一事實。
新婚燕爾,孫中山便離傢外出求學,偶爾回傢與妻子團聚。過門後才相識的小倆口,開始時感情並不深厚。盧慕貞從不埋怨,在生活上給予他悉心照顧,在感情上又以妻子獨有的溫柔去體貼關心。每次孫中山匆匆離別傢鄉,盧慕貞總是默默為他打點行裝,望著丈夫遠去的身影,她總是把惆悵和思念深深地埋在心中。
盧慕貞與孫中山經過長時期的相互瞭解,感情漸生,日見和睦,稱得上是一對恩愛夫妻。
結婚7年以後,他們的兒子孫科出生瞭。第二年,孫中山在澳門鏡湖醫院任外科醫師。由於受葡萄牙籍醫生的排擠,後來到廣州自己開設瞭一間“東西藥局”,單獨行醫。生活有瞭著落以後,孫中山就把他的妻子和兒子接到瞭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