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皇帝為什麼要花二十年時間來和大臣吵架 證明“我爹是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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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16個皇帝中,除瞭開國皇帝朱元璋,明成祖朱棣和明世宗嘉靖兩人都是以藩王的身份非正常即位。朱棣以“武”的形式起兵趕走建文帝當瞭皇帝,而嘉靖則以“兄終弟及”的“文”的形式登上瞭皇位。
雖然兩者繼位形式不同,但如何面對前朝留下的舊臣都成瞭他們當皇帝後首先要面對的問題。對朱棣而言,這個問題相對還好解決,因為他是以“清君側”的名義起兵,看不慣的大臣殺瞭便是。
但嘉靖皇帝不同,他是因為堂兄武宗朱厚照同志貪玩得沒有留下子嗣也有人說他生不出兒子),根據皇明祖訓“兄終弟及”的規定為依據,在楊廷和為首的內閣支持下才當上皇帝的。如果濫殺擁立之臣,名不正言不順,而且將在歷史上留下罵名。
這也不能怪嘉靖皇帝是白眼狼,翻臉不認人,主要是當時內閣的權力實在是太大瞭,完全超越瞭內閣成立時“不得專制諸司”,隻是一個秘書機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