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上文,我對嶽飛趙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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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飛之死其實可以和毛文龍之死進行對比。
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時候,崇禎說殺得好,但崇禎殺袁崇煥的時候,又把袁崇煥當初殺毛文龍的事作為一大罪狀——“擅殺”。為什麼用一個“擅”字?毛文龍是皮島部隊的頭兒,放在今天相當於省軍區司令,少將。袁崇煥的級別,相當於東北君區司令,中將或上將。表面上,袁崇煥是毛文龍的上級,但大明集團真正的老板是崇禎。即使在任免上,袁崇煥對毛文龍也隻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在朝廷那裡,在崇禎手裡。至於毛文龍的生死,更不是袁崇煥可以說瞭算的。袁崇煥殺毛文龍采取瞭先斬後奏的方式,這固然是他上任後為瞭立威,但完全不從政治上考慮問題,不站在皇帝的角度想問題。崇禎當時得報,很吃瞭一驚,但這個年輕皇帝有城府,沒有發作,對袁崇煥的“擅殺”行為沒有絲毫指責,反而表示瞭肯定。如果袁崇煥隨後拿出表現兌現承諾答應皇帝5年滅後金),崇禎不會追究他擅殺毛文龍,那事兒就翻篇瞭。可是,袁崇煥上任一年,不僅沒有滅掉後金,反而讓人傢打到瞭北京城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