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做何決定,否定商鞅變法成果,影響中國兩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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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農民起義,常被提及的一句話是:“天下苦秦久矣。”天下民眾為何“苦秦”?因為秦政殘暴,秦法嚴苛。所以,公元前206年,劉邦率先進入關中後,就與關中父老約定:“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意思是:殺人者處死刑,傷人者和搶劫者依法治罪。除此之外,原秦朝的全部廢除。這就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約法三章”。
圖:漢高祖劉邦畫像)
劉邦的約法三章,作為戰時臨時措施,對安定關中,爭取民心有積極的意義。司馬遷在《史記·漢高祖本紀》中稱,關中民眾聽到劉邦的約法三章,都“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可以說,正由於約法三章爭得瞭民心,所以劉邦後來在平定關中的戰事進行得極為順利,幾乎沒有遇到什麼強有力的抵抗。章邯、司馬欣、董翳這三個被項羽安插在關中,防止劉邦出關的所謂關中三王,一死兩投降。
然而,約法三章在給劉邦帶來暫時利益的同時,卻對中國歷史進程造成瞭巨大的負面影響——否定瞭商鞅變法中的一項重大核心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