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為什麼堅決反對五色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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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月3日到10日,新建立的民國各省代表會議與臨時參議院先後通過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
五色旗本是江蘇、浙江、安徽等省的革命人士使用的旗幟,1906年同盟會本部討論國旗方案時即被提出,當時五色象征五行,紅為火、黃為土、藍為木、白為金、黑為水,民國成立後五色被賦予五族共和之意。
江蘇都督程德全及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等支持五色旗者認為,五色旗象征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能夠表明革命是為瞭政治改造而非漢人種族革命,能夠緩和各民族的心理。
另外,外國人視五色旗為彩虹旗,彩虹在雨過天晴出現,所以五色旗象征掃除過去封建、專制政治制度之陰霾,實現政治清明。
時任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卻認為以五色旗為國旗不恰當,因此並未頒佈實行。但那時候報紙媒體已披露決議結果,國人已將五色旗作為國旗。1912年2月,孫中山將臨時大總統讓位給袁世凱。5月10日參議院再次討論國旗方案,結果維持先前之決議,繼續使用五色旗為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