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富豪太監劉瑾:私下自稱皇帝,終被活剮3357刀,凌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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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為凌遲處死隻是一個成語,但是大多數的人不知道凌遲是一種刑法,而且一般被凌遲刑法處置的人都是最大惡極,雖然免不瞭的是很多的人會被冤枉。
凌遲的含義指的是慢慢的山勢慢慢的累積到一個極致,所以說從他的本意上面我們可以瞭解到要將一個人凌遲處死也就是慢慢的折磨致死啊。
大體上面就是將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割下來,然後就看著這一堆的肉慢慢的堆砌成一座小山。如果說要將這個例子活靈活現的體現出來,就要算明朝的一個大太監,叫做劉瑾。在他身上表現的可謂是淋漓盡致瞭。劉瑾伺候瞭兩代的皇帝,明孝宗和明武宗,在明武宗當皇帝的時候,劉瑾已經成為瞭權傾朝野的大太監瞭。這個時候的劉瑾專門成為瞭欺負百姓的大太監。所以說很多的百姓都說現在有瞭2個皇帝瞭,一個劉皇帝和一個朱皇帝,說的就是劉瑾。
朝中有很多的大臣早就看不慣劉瑾瞭,於是很有心計的其他大臣使用窩裡鬥的辦法,讓另一個大太監張永彈劾大太監劉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