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與陸小曼:一段民國的感情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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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10月3日(農歷七月初七),中國的“情人節”,徐志摩與陸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園舉行瞭盛大的婚禮。婚禮上,梁啟超霍然站起,宣講瞭有史以來最另類的證婚詞:
“我來是為瞭講幾句不中聽的話,好讓社會上知道這樣的惡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勵——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以至於學無所成,做學問不成,做人更是失敗,你離婚再娶就是用情不專的證明!
陸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過來人,我希望從今以後你能恪遵婦道,檢討自己的個性和行為,離婚再婚都是你們性格的過失所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一錯再錯自誤誤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為行事的準則,不要以荒唐和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當作是兒戲,以為高興可以結婚,不高興可以離婚,讓父母汗顏,讓朋友不齒,讓社會看笑話!
總之,我希望這是你們兩個人這一輩子最後一次結婚!這就是我對你們的祝賀!―――我說完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