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一百五十多個筆名有什麼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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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已經三十八歲的周樹人在民國政府教育部任職,獨自一人住在北京宣武門外的紹興會館,工作之餘的大部分時間用來搜集金石拓本、編校古書,少有人來訪,生活頗清凈且寂寥。唯一不時過來探望的是老朋友錢玄同,其時正在辦《新青年》雜志,常勸說周樹人也寫點文章。
周樹人於是寫瞭一篇白話文小說發表在《新青年》上。這就是中國第一篇現代白話小說《狂人日記》,也一舉成為中國現代文學的裡程碑。小說中“反抗吃人的禮教”這一觀念早已超出單純的文學范疇,成為瞭新文化運動的思想內核之一。
“迅行”是周樹人十餘年前在日本留學時使用的筆名,以激勵自己在進步的道路上迅疾而行,他有意在《狂人日記》這篇沉寂近十年後的吶喊之作裡借筆名重拾年輕時的信心與希望,但《新青年》編輯部又不願讓他署這樣一個別號一般的名字,於是他添上瞭自己一向敬重的母親魯瑞的姓,“魯迅”這一中國現代文學與思想史中最重要的名字就此誕生。
自此之後,周樹人以“魯迅”的筆名創作瞭大量的小說、散文、散文詩、雜文、譯文等,一共超過五百篇,這成為瞭他一生中影響最大的筆名。但魯迅並不僅僅是“魯迅”,他還是“雪之”“封餘”,是“白在宣”“隋洛文”,是“宴之敖者”“楮冠病叟”,乃至是“ELEF”“……”等,魯迅所有的筆名一共超過一百五十個,在現代文學史上堪稱罕見。正如魯迅本人所說:“一個作者自取的筆名,自然可以窺見他的思想”,魯迅一生中眾多的筆名正和他的思想動態、人生境遇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