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GETIANXIA:《我懂得,但我怎能應和》林薇因)
寫這封信時,林徽因才16歲,才女的氣息已經露出端倪。當時,她與父親林長民一起在倫敦遊歷1920年),和徐志摩的感情火花正是在那裡擦燃。當時,林徽因已與梁思成訂婚,徐志摩已與張幼儀育有孩子,分手,對他們來說是最理智的選擇。徐志摩曾感慨: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志 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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