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宗趙曙是怎樣被立為儲君的?其中有何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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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歷三年(1043年)正月,豫王趙昕早夭。皇佑二年(1050年),趙宗實(即後來的趙曙)的官職升為右衛大將軍、嶽州團練使。
嘉佑三年(1058年),濮安懿王逝世後,把所佩帶過的玩物分給各位兒子,趙宗實所得到的,全部分給瞭那些等安葬父親後就要離開這裡的王府舊人。宗室子弟中有人借瞭金帶卻拿銅帶還,主管的人把這事告訴他,趙宗實說:“這真是我的帶啊!”便接受下來。曾讓殿前侍者給他賣掉犀帶,那犀帶值錢三十萬,被弄丟瞭,趙宗實也不追問。
嘉佑三年(1058年)6月,丞相韓琦、龍圖閣直學士包拯等人又向仁宗提立皇太子的事情,仁宗說後宮又有懷孕的,此事等等再說。結果沒多久,後宮確實生產,但是個女孩。當時趙宗實剛好因生父趙允讓逝世服喪。
嘉佑六年(1061年)農歷十月十二日,朝廷打算起用趙宗實擔任秦州防禦史、知宗正寺,趙宗實以守喪期未滿而推辭。趙宗實四次上奏推辭,朝廷才允許他繼續守喪。守喪完畢之後,趙宗實又被授給秦州防禦使、知宗正寺,他再次推辭。嘉佑七年(1062年)農歷八月,朝廷允許趙宗實罷去宗正一職,又擔任嶽州團練使。
嘉佑七年(1062年)農歷八月初四,趙宗實被立為皇子;初九,改名趙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