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戴笠曾五次刺殺漢奸汪精衛 最終功虧一簣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你也會想看的:張作霖出賣過中國東北利益嗎?
1938年12月19日,時任國民黨副總裁、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的汪精衛向國民政府申請護照,借道雲南前往越南。12月29日,汪精衛在香港《南華日報》上發表臭名昭著的《艷電》,以“恢復和平”為口號,開始賣國投敵的活動。
汪精衛的出逃,令蔣介石非常震怒。1939年1月1日,國民黨中央執委會臨時會議一致決議,開除汪精衛的國民黨黨籍和一切公職。不僅如此,蔣介石命令戴笠馬上奔赴香港,設法威脅汪精衛在香港的追隨者,並秘密監視汪逆一行,防止他們公開投敵。
戴笠,國民黨軍統局頭號人物。本名叫戴春風,“戴笠”是他後來自改的名字,取自詩句“卿雖乘車我戴笠”,但旁人多理解為,他是意圖將自己變成“戴鬥笠的人”。“戰時,在中國戴笠大概是最有權勢的人瞭,常常讓人聞風喪膽。簡單來說,如果蔣介石想要監視、調查、逮捕或是消滅誰,都會由戴笠的組織負責實施。”這是歷史學傢費正清筆下的戴笠。
1939年1月初,戴笠首先來到香港,他親自打電話給汪的追隨者《華南日報》負責人林柏生和寫文章擁護汪精衛“和平”主張的香港中央通訊社社長肖同茲,指責他們不該發表文章,與重慶政府唱對臺戲,並派人揚言說,要燒掉《華南日報》。但並未起作用,戴又派人在他們回傢的路上,用鐵棍將他們打傷,以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