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張幼儀為何會走向離婚,僅僅是因為忘不瞭林徽因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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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徐志摩有很多故事可以講,他很有才華,身邊的女子也都是有魄力和才華的,比如林徽因等人。我們先來回顧一下徐志摩的一生:
他是浙江海寧硤石人,現代詩人、散文傢。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學英國時改名志摩。1921年赴英國留學,入劍橋大學當特別生,研究政治經濟學。在劍橋兩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歐美浪漫主義和唯美派詩人的影響。奠定其浪漫主義詩風。1923年成立新月社,1931年11月19日因飛機失事罹難,代表作品有《再別康橋》。
和他有關的的這兩個女人,都是些什麼來歷?張幼儀可能知道的人少一些,她在1915年與徐志摩結婚。1918年生下長子徐積鍇、同年徐志摩前往美國讀書,次年徐志摩則轉往英國倫敦。1920年,張幼儀前往歐洲與丈夫團聚,此時的徐志摩與林徽因墜入情網,並於1921年要求與幼儀離婚。
那麼問題就來瞭,為何徐志摩要和原配張幼儀離婚?我想有兩方面原因。
第一個就是自身原因。徐志摩對他的原配夫人張幼儀是無情而殘酷的。由於是包辦婚姻,從婚前到婚後,徐志摩是那樣鄙視張幼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