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王安石變法沒有成功?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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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北宋傑出的政治傢、思想傢、文學傢。唐宋八大傢之一,被革命導師列寧稱為“中國十一世紀的改革傢”
王安石變法以“富國強兵”為目標,從新法實施,到守舊派廢罷新法,前後將近15年時間。在此期間,每項新法在推行後,基本上收到瞭預期的效果,使豪強兼並和高利貸者的活動受到瞭一些限制,使中、上級官員、皇室減少瞭一些特權,鄉村上戶地主和下戶自耕農減輕瞭部分差役和賦稅負擔,封建國傢也加強瞭對直接生產者的統治,增加瞭財政收入。各項新法或多或少地觸犯瞭中、上級官員、皇室、豪強和高利貸者的利益,最終被罷廢。
1、進步性:
1)變法措施的推行,增加瞭政府的財政收入,加強瞭國傢的軍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變瞭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