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緣何不穿西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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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紀念魯迅先生逝世80周年圖片展,見到大量魯迅的生活鏡頭,發現他青少年時代主要穿學生裝,成年後服飾則以長衫為主,傢居也穿毛衣或馬甲,卻沒有一張西裝照。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西服、領帶、皮鞋是滬上“時尚一族”的一大標志,不少人哪怕囊中羞澀溫飽無著,也要買一套西服裝裝門面的。正如魯迅所言:“在上海生活,穿時髦衣服的比土氣的便宜。如果一身舊衣服,公共電車或大客寓的門丁會不許你走正門。所以,有些人寧可居鬥室,喂臭蟲,一條洋服褲子卻每晚必須壓在枕頭下,使兩面腿上的折痕天天有棱角。”見《魯迅全集》第四卷《上海的少女》一文)魯迅對此有切身體會:某次他去一公寓拜訪美國記者史沫特萊,門房見他穿著土氣,竟讓他去後門坐運貨電梯。後門電梯管理員竟也衣帽看人,叫魯迅去走步梯。魯迅隻得一層層去爬樓梯。魯迅還將此事當作笑料講給親友聽,令人啼笑皆非。
魯迅還寫過《洋服的沒落》一文,對林語堂在1934年4月16日《論語》第39期刊登的《論西裝》一文表示贊同,林文說:“西裝之所以成為一時風氣而為摩登士女所樂從者,唯一的理由是一般人士震於西洋文物之名而好為效顰,在倫理上,美感上,衛生上是決無立足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