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你不知道的歷史(一)——“闖王”李自成
文章分類:明朝
※那些你不知道的歷史一)——
“闖王”李自成篇
明末代皇帝崇禎要皇室大臣捐一百萬銀子打李自成,大傢都哭窮,李自成進京後向他們追銀子,嚴刑拷打後竟然捐出瞭三千萬兩。
盜賊之禍,歷代恒有,至明末李自成、張獻忠極矣。史冊所載,未有若斯之酷者也。—— 《明史》
壹
李自成1606年(萬歷三十四年)八月出生。李自成出生在米脂河西200裡的李繼遷寨,距他的老傢長峁鄢60多裡(兩地現均為橫山地)。李自成的祖籍是米脂縣李傢站,在米脂縣殿市鎮有個村落,名叫李繼遷村,當地人也叫做李傢站,村裡的人代代相傳,是李繼遷的後人。李自成少年喜好槍馬棍棒。其父死後他去瞭明朝負責傳遞朝廷公文的驛站當驛卒,負責照看馬匹。
明朝末年的驛站制度有很多弊端,明思宗在1628年(崇禎元年)驛站進行瞭改革,精簡驛站。李自成因丟失公文被裁撤,失業回傢,並欠瞭債。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繳不起舉人艾詔的欠債,被艾舉人告到米脂縣衙。縣令晏子賓將他"械而遊於市,將置至死",後由親友救出後,年底,殺死債主艾詔,接著,因妻子韓金兒和村上名叫蓋虎的通奸,李自成又殺瞭妻子。兩條人命在身,官府不能不問,吃官司不能不死,於是就同侄兒李過於1629年(崇禎二年)二月到甘肅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投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