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殺四萬貪官沒止住貪腐,雍正隻用三招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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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國傢都嚴整貪腐,皇帝對官員貪污都很頭疼,歷來的方法就是殺,簡單幹脆,但是這方法也不管用,中國有古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殺頭跟金錢相比,還是錢的誘惑大,所以反反復復該貪污的還會貪污,止不住。
這不,朱元璋時期,對於貪污那真是殘酷,貪污達到60兩就要殺頭,剝皮,由於標準比較低,涉案的人非常多,朱元璋甚至殺瞭四萬多個貪官,但是最後都無濟於事。雖說有一定震懾作用,但是還有人前赴後繼,原因很簡單,自己死不足惜,能為後代留點資本,朱元璋通過酷刑並沒有實現控制效果。
同樣是治理貪污,雍正皇帝用瞭三招就把百官治得服服帖帖。第一:如果官吏貪污嚴重,直接處死,還要誅族,沒收財產。第二:夠不著處死的,就把他們流放,將他們的後代名單記錄在案,以後永不錄用。第三,處置官員的時候,要當著眾人的面,真正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其實大傢很容易就發現,這雍正用的辦法就機智得多瞭,官員貪污是為瞭什麼,其實說到底就是為瞭後代,現在給你造成的後果是影響你的後代前途,這個時候官員就要掂量一下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