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的一己之私禍害女子無數 從而形成一惡習
文章分類:南唐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佈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佈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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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纏足的起源,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而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瞭“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但最早的纏足確實因為他——南唐後主李煜的一己之私。
窅娘何人?李煜的宮嬪。陶宗儀《輟耕錄纏足》引《道山新聞》:“李後主宮嬪窅娘,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回旋有凌雲之態。”窅娘以帛纏足,纖纖小腳彎成月牙狀,再穿上白色素襪,在蓮花中舞蹈,回旋飄搖之姿,有凌雲飛舞之態。詩曰:“蓮中花更好,雲裡月長新。”故美其名曰“三寸金蓮”。當時婦女爭相效仿,足以纖弓為美。婦女纏足陋習,由此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