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再反思:“成功試點”為何難以走向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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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中國改革的歷史,王安石變法不可不提。王安石變法旨在富國強兵,主要包括青苗法、均輸法、保甲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將兵法等。王安石變法涉及科舉、農業、水利、軍事、戶籍、經濟、交通等多個領域,因此可以說是帶有系統改革性質的“頂層設計”。
我們知道,王安石推行的全國性變法失敗瞭,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在地方任上推行的改革很成功。比如青苗法、免役法等,在他任地方官時已經推行,實際效果很好,在其它地方也得到驗證。但是,為何推廣至全國就出現種種問題?
以青苗法為例,我們先來看看王安石在地方任上的具體做法。
他在地方任上推出青苗法的1.0版本,在青黃不接、民不聊生之際,把縣糧倉裡的糧食借貸給貧民,秋天收成後民眾加息返還,這其中,政府的利息要低於民間高利貸。這種做法緩解瞭當時地方高利貸盛行之弊,減輕瞭民眾負擔,促進瞭生產,而且政府糧倉裡的糧食也得以更新,是雙贏之舉。從操作手法來說,是典型的盤活存量,調動民眾積極性,實現瞭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