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范仲淹為何在劉娥太後執政時期多受打擊
范仲淹進入仕途後,奮不顧身,敢說敢為。由於他敢於上書言別人之不敢言,不免開罪於皇帝或皇太後。他一生四進四退。前三次被貶,每次出京,都有同僚、親友、賓客相送。相送的人們對於范仲淹的被貶,不僅僅是同情,更多的是贊揚,認為他的被貶是一種光榮,而且是一次比一次光榮,以至於第三次被貶時,范仲淹與同僚、親友、賓客們作別時自嘲道:我范仲淹前後三次被貶三次光榮瞭,以後再遇到這種事情,隻希望諸位能給我找個好一點的牢房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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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范仲淹時30歲,任秘閣校理。這個官不過是在皇帝藏書閣中負責整理和校勘的一個小官,還沒有資格給皇帝上書言事。這時,宋仁宗是個還不到20歲的年輕人,朝中大權,全在章獻劉太後的手中。滿朝文武,無不唯章獻劉太後馬首是瞻。這年,劉太後擬以冬至時臨朝,要皇帝率百官上賀。對於劉太後的這一決定,從皇帝到百官,無不認可,但范仲淹卻上書表達瞭不同意見。他說:當皇帝的有事俸老輩人的責任,但沒有來當臣下的道理;有坐北朝南的尊位,沒有北向為臣的禮儀。若請皇帝在宮內侍俸母親行傢禮,這是應該的;如今要讓皇帝和百官同列來朝拜太後,這樣做將會損害為君之道,削減瞭皇帝天下之主的尊嚴,給後世留下不好的先例。不僅如此,他更進一步要求章獻劉太後歸政於皇帝。這一來,自然讓大權在握的劉太後極其不滿,於是將他貶到河中府(今山西永濟市)當瞭一名通判。通判這個官職為宋太祖首設,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稱,相當於知州的副手,但享有直接向皇帝上書的權力,為皇帝直接委派。范仲淹因開罪皇太後而出任河中通判,故屬於被貶之列。這一次,同僚們在都城門口餞行時,就交口贊揚他這次被貶是“此行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