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政權親歷記205:汪精衛國事遺囑發現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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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四年二月八日那一天,春秋雜志社轉給我發自本港的一封掛號信,信封是用英文打字機打的,而且用瞭"朱子傢"的筆名而非我金雄白的本名,發信人卻又無姓名。所列的地址,是本港德輔道中廣東銀行大廈六樓的一間保險公司。我起初以為僅是平常的讀者來信,當時並未急急拆閱。迨晚間回抵寓所,啟視之下,有一疊四張牛紙蠅頭小楷復寫的汪精衛氏的國事遺書,又張榮寶齋信紙上汪氏親筆寫的"最後之心情,兆銘"七字。另一黃色紙條,寫瞭汪氏長公子孟晉的九龍地址,並有孟晉夫人"汪譚文素"的閨名,下面用原子筆寫著:"請煩轉交"字樣。遍查封內,並無發信人附給我的函件,我已深以為異。追細閱信封上的郵戳,發信日期為一九六三年的十二月卅一日,而我之所以遲至一月有馀始行收到,則以我久不去春秋雜志社,該社也認為隻不過是平常的函件,而未即為我轉來之故。最初,我為箋紙上汪先生的字跡所吸引,再四審視,雖確信為汪氏之親筆,但仍抱有一個先入的成見,認為汪先生當時並沒有立下遺書。所以會有此成見,可以分兩方面來說:當汪先生的遺體從名古屋奉移到南京時,許多人都急急向汪夫人陳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