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口莫辯:為啥歐陽修再次被“亂倫”緋聞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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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口莫辯:為啥歐陽修再次被“亂倫”緋聞纏身?
歐陽修自慶歷五年公元1045年)被貶出京後,在地方上輾轉瞭十來年,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被召回京時,“仁宗惻然,怪公鬢發之白,問公在外幾年,今年幾何,恩意甚至。”見《歐陽文忠公年譜》)隨即任命他為判吏部流內銓相當於中組部負責考核官員業績的高級別官員)。至和元年八月,未做幾日高官的歐陽修,又遭受嫉恨他的大臣的誣陷,說歐陽修徇私袒護受過處分的朋友之子,使其順利升遷,不被追究。在宋朝,官員若有徇私枉法之舉,朝廷處理是相當嚴厲的。所以,歐陽修又被貶為同州今陜西大荔)知州。很多正直的官員見歐陽修再一次遭人暗算,紛紛出面營救。貶謫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