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漢:切五斤牛肉打兩角酒 包拯:統統抓起來帶回衙門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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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水滸傳》,很多人都羨慕梁山好漢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幸福生活,他們基本不做什麼正經工作,但口袋裡卻似乎總有花不完的銀子,那個小小的宋押司,連個品級都沒有,說得難聽一點,他連個“不入流”的官員都不是,但是一出手最少十兩銀子,按照當時對大米的比價,能換算成現在的一萬三千多塊錢,相當於一個普通白領兩三個月的工資。
梁山好漢不是大觀園裡的鶯鶯燕燕,人傢在大觀園裡食不厭精膾不厭細,梁山好漢一般都是在鄉野小店“切五斤牛肉,打兩角酒”,或者來兩盤“黃牛肉包子”。
《水滸傳》寫的是粗豪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