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是怎麼把殘酷的肉刑玩出花兒來的?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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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鬼 歷史研習社社員)
唐太宗李世民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直追堯舜禹三王,他統治時期的貞觀之治更是被後世稱頌瞭一千多年,尤其是在貞觀四年,當年全唐隻有二十九人被官府執行死刑,更是從側面證明瞭唐朝的政治清明,律法完備,所以作奸犯科的人少,但事實上就在四年前,唐太宗還為瞭將死刑犯的右腳砍掉而和大臣起瞭爭執。
事情的開始要從唐太宗將玄武門之變的血污剛剛洗去,逼迫李淵禪讓,自己登基的時候說起,唐太宗認為當時刑法太過嚴苛,必須要重新厘定,於是就安排長孫無忌和房玄齡主導此事,經過各方的協調,為瞭顯示新皇的仁慈,在李世民的收一下,房玄齡就將死刑中的絞刑五十條改為瞭“斷右趾”。“趾”在我們現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