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孝宗為什給嶽飛平反?宋孝宗有什麼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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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飛的冤死可以說是中國封建歷史上影響重大的冤案瞭,其罪名更是令人驚詫的“莫須有”,“莫須有”意思即“也許有”,其罪名為憑空捏造也。
先介紹一下嶽飛冤案的大致過程。
南宋紹興十一年,宋高宗趙構召三大將韓世忠、張俊和嶽飛入朝,打算論功行賞,韓張二人被任命樞密使,嶽飛為副使,明著是升官,實際是削其兵權,與此同時,趙構還撤銷瞭專門對金作戰的三個宣撫司。
同年九月,秦檜按照趙構和金人的授意,大興嶽飛之獄。他派爪牙收集證據,串通張俊,收買和勾結嶽傢軍的重要將領張憲(嶽飛女婿)的部將王貴、王俊等人,誣告張憲想要在襄陽叛變,以便嶽飛能夠恢復軍權。之後張憲、嶽飛和嶽雲父子被送往大理寺審問,經過兩個月的審問,秦檜沒什麼收獲,又不知該如何處置嶽飛,這時他老婆說“捉虎容易放虎難”,秦檜一想是這道理,便決定殺死嶽飛。
十二月底,秦檜以“莫須有”罪名將嶽飛父子以及張憲絞死(另說是毒死)在風波亭,《宋史》對嶽飛之死連寫兩遍“嗚呼哀哉!嗚呼哀哉!”,其中所含情感應是極為沉痛。